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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、黨組副書記李飛同志,因病醫治無效,於2014年6月12日在北京逝世,享年95歲。
  李飛同志病重期間和逝世後,中央有關領導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問和哀悼。
  李飛,曾用名李相三、李松明,1919年2月出生於山東梁山,1934年春參加革命工作,同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曾在魯西北十支隊教導隊、冀南區黨委宣傳部、冀南軍區第四軍分區政治處、中共中央北方局黨校、冀南軍區新九旅二十七團、冀南阜東縣學習工作。曾任冀南區黨委黨校黨支部書記、莘縣縣委書記、晉冀魯豫野戰軍二縱五旅政治部副主任、鄂豫軍區第一軍分區政治部主任等職。1949年5月後在湖北省工作,曾任宜昌軍分區副政委、黨委副書記,宜昌地委常委,省人民監察委員會秘書長,省人民法院副院長,省統計局副局長、黨組書記,省計委副主任、黨組副書記,省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組副組長,省委常委,省委工交政治部主任,省計劃、工交黨的核心小組組長,省計委主任。1978年2月後,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、黨組成員兼政治部主任,中國人民銀行黨組副書記兼機關黨委書記、全國銀行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,中國人民銀行理事會理事。1985年12月離休。(完)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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