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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月14日,廣西某藝術院校兩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現中毒現象,經送醫院檢查,是亞硝酸鹽中毒。兩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網後稱,她因受不了嘲諷欲服毒自殺,不慎將亞硝酸鹽掉入飲水機里。2月14日,記者獲悉,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已被批准逮捕。
  兩名女生喝水後中毒
  1月14日上午9時許,廣西某藝術院校大一學生麗麗(化名)起床後,從宿舍里的飲水機倒了一杯開水喝,大約10分鐘後,她暈倒在老師辦公室門口。老師趕緊叫校醫務室的工作人員來檢查。因麗麗沒吃早餐,醫務人員以為她是低血糖造成的,便開了一瓶藥,並讓她喝水、吃點粥。可麗麗還是覺得頭暈,在回宿舍的路上蹲了下來。
  這時麗麗的好友曹某剛好路過,詢問她情況後,稱是工業鹽中毒,隨後還跑去醫務室拿來約20粒維C,稱吃這個可以解毒。麗麗不敢多吃,只吃了6粒。直到當天下午2時左右,麗麗病情也沒有好轉。在她要求到醫院檢查時,曹某告訴麗麗,她早上喝的水裡有工業鹽,那工業鹽是自己放進去的。在曹某等人的陪同下,麗麗到了醫院。醫生詢問情況時,曹某告訴醫生是亞硝酸鹽中毒。
  與麗麗一樣,室友小羽(化名)是用飲水機里的水沖麥片喝,感覺肚子痛,拉肚子。後來也在家人和老師的陪同下去了醫院。
  經醫院檢查,麗麗和小羽均系亞硝酸鹽中毒,小羽中毒癥狀較輕。
  不小心撒“鹽”進飲水機
  當晚,曹某被警方帶去問話,曹某稱:“我不是故意投毒的,我本來想用亞硝酸鹽沖水喝自殺,卻不小心把亞硝酸鹽撒進飲水機里了。”
  曹某是江蘇人,今年19歲。她說,2012年她上高三時就知道亞硝酸鹽是有毒物質,人誤食3克即可導致死亡。誤食後可以用維生素C或亞甲藍解毒。她以前曾誤食過,後來自己買來維生素C吃就好了。2012年,她買了一瓶500克亞硝酸鹽,想用它來製作沙漏。去年9月,她考上藝術院校,又把亞硝酸鹽帶到學校來,想等有空時製作沙漏。
  曹某稱,1月13日晚上,她因一時想不開想自殺,便找出那瓶亞硝酸鹽,左手抓了一把,右手拿礦泉水瓶到陽臺去接桶裝水。因為飲水機是壞的,必須要把水桶抬高一點才能出水,她就把瓶子放在飲水機出口處,右手去抱桶,但水桶重,她下意識地用左手去托水桶的底部,後又乾脆把水桶拿下來放到地上。在這個過程中,她手上的亞硝酸鹽有大部分灑落在飲水機上和地上。但當時陽臺沒有開燈,她以為大部分都掉在了地上。
  稱本來受嘲笑想自殺
  曹某稱,她喝了一小口亞硝酸鹽水後,感覺味道鹹鹹的,又覺得為小事這樣做不值得,就把剩下的水全都倒進宿舍水池裡,隨手把瓶子放在宿舍的桌子上。她也感覺有點頭暈,於是沒有清理撒落的亞硝酸鹽就上床睡覺了。
  曹某說,她不敢讓舍友不喝水或者把水倒掉,因為怕別人知道她想自殺。她之所以想自殺,是因為那天晚上,她想在宿舍洗澡,但因宿舍的廁所堵了,很臭,便想在陽臺上洗澡。她拿了一張床單當窗帘掛在宿舍的後窗戶上,用於遮擋視線。可是她剛想洗,宿舍里的4名室友就嘲笑她,諷刺她,其中一人還用手機拍她。當時她就很難受,便沒敢脫衣服洗澡,只洗了頭,擦了一下身子。回到床上,她想起現在和過往諸多不順,越想越難受,便想到自殺。曹某說,她從沒想過害任何人,而且麗麗是她的好朋友。
  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
  檢察機關認為,儘管曹某辯稱亞硝酸鹽是“一不小心掉進去的”,但不管有心還是無意,在明知亞硝酸鹽是毒害性危險物質,服用後可以致死的情況下,曹某發現手上的亞硝酸鹽只剩下少許了,明知已將亞硝酸鹽灑落且有可能撒入飲水機里,但其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,而繼續採取放任的態度,最終造成兩人中毒,因此,其主觀方面屬於間接故意。
  曹某往飲水機投放危險物質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,其故意投放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為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,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不具備取保候審條件。由此,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的決定。 據京華時報  (原標題:廣西某藝校兩女生飲水中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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